据“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”(国发〔2012〕52号)取消项目的目录中附件一第74条.设立认证培训机构审批、75条.设立认证咨询机构审批。自此,从事认证培训、认证咨询的机构不再需要进行审批、申报备案,彻底放开了认证培训与认证咨询机构的监管,不再通过行政的手段来干预认证咨询及认证培训市场。
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(171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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